微信关注邹洪医生方便随时提问
已有156人关注
疼痛评估原则有哪些
2021-05-18 1781人阅读
邹洪
康复科
主治医师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医院
语音内容:
疼痛评估原则有四大类:一、常规评估。对有疼痛症状的患者,应当将疼痛评估列入护理常规监测和记录的内容,并在八小时内。完成疼痛常规评,估应鉴别爆发性疼痛的发作原因,例如需特殊处理的病理性骨折、肠梗阻等急症所致的疼痛。二、量化评估。其包括最近24小时内患者最严重的和最轻的疼痛程度,以及通常情况的疼痛程度。常用的方法为数字分级法(NRS)、面部表情评估量表法及主诉疼痛程度分级法(VRS)。三、全面评估。该原则是指对疼痛病因及类型,疼痛发作情况(疼痛性质、加重或减轻的因素)、止痛治疗情况、重要器官功能情况、心理精神情况、家庭及社会支持情况,以及既往史(如精神病史,药物滥用史)等进行全面评估。在治疗过程中,应当在给予止痛治疗三天内或达到稳定缓解症状时进行再次全面评估,原则上不少于每月两次。常用《简明疼痛评估量表(BPI)》。四、动态评估。其包括疼痛程度、性质变化情况、爆发性疼痛发作情况,疼痛减轻及加重因素,以及止痛治疗不良反应等。动态评估,对药物止痛治疗剂量滴定尤为重要。
快速问医生
一对一咨询。每日限量200个,今日还剩余121个。(每人仅限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