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产检次数,依据孕妇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孕前或孕期无妊娠合并症者,在孕早期6-14周以内做超声确定胚胎发育良好,即可规范产检。
11-14周做胎儿nt检查,16周至20周做唐氏儿筛查,24至28周做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和四维筛查胎儿各个系统发育有无畸形。
37周后属孕足月,每周产检一次,了解胎儿发育及羊水量有无减少等。
对于双胎妊娠或高龄孕妇或孕前有内科疾病者,孕期增加产检次数。